跳转到内容
立法会事务
立法会十六题:新型工业加速计划
2025年01月15日

以下是今日(一月十五日)在立法会会议上吴永嘉议员的提问和署理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张曼莉的书面答覆:

问题:

政府于二○二四年九月推出新型工业加速计划(加速计划),旨在资助从事策略性产业(即生命健康科技、人工智能与数据科学,以及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的企业设立新智能生产设施。同时,为鼓励加速计划下获批企业进行研发或扩大其研发规模,政府亦相应增设了「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和「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速计划)」两个措施,以协助聘请研究人才和非本地技术人员。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加速计划推出至今的以下资料(按上述三类策略性产业列出):(i)收到的申请宗数,以及当中成功、不成功及正在审批的申请宗数;(ii)成功申请的个案中,平均获得的资助金额;及(iii)审批每宗申请的平均所需时间;

(二)加速计划下获批企业中分别成功申请「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和「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速计划)」的数目,以及获批的研究人才和非本地技术人员聘用配额数目分别为何;政府会否提高该两个措施的聘用配额;如会,详情为何;及

(三)鉴于企业透过「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速计划)」聘请的非本地技术人员配额有效期为24个月,当局会否延长该配额的有效期,使其与加速计划的36个月项目期限看齐,以方便非本地技术人员跟进有关项目;如会,详情为何;如否,原因为何?

答覆:

主席:

就吴议员各部分的提问,我现回覆如下:

(一)新型工业加速计划(加速计划)于二○二四年九月中推出,并于二○二四年十一月中收到第一宗申请。截至二○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加速计划共收到六宗申请,申请企业拟设立的新智能生产设施涵盖的范畴包括生命健康科技,以及先进制造与新能源科技。该六宗加速计划的申请公司初步提出的项目总预算约为30亿元。

创新科技署(创科署)正审核上述六宗申请,并要求申请公司澄清及提交补充文件及资料。在所有所需文件及资料均齐备后,创科署会将申请提交予新型工业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考虑。获评审委员会支持的申请,将提交予创科署署长批准。

申请的实际处理时间会视乎各项因素,例如个案的复杂程度以及申请公司所提交的资料是否完整和清晰。就每个申请项目而言,总项目成本最少为三亿元,企业须投入不少于两亿元资金,而政府的资助额上限为获批项目总开支的三分之一或两亿元,以较低者为准。

(二)为鼓励加速计划的企业在香港进行研发或扩大其研发规模,创科署在「研究人才库」下新增一个类别「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除现有「研究人才库」下聘用四名研究人才外,在加速计划下获批项目的企业可以1(政府):1(企业)的配对形式额外聘用36名研究人才,政府最多支付现有「研究人才库」下每月津贴上限的一半,总聘期为三年。

此外,我们在「科技人才入境计划」下为参与加速计划的企业亦另设一个类别「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速计划)」,透过向获资助的企业发出配额,为他们输入技术人员,协助企业推进其在港购置、安装及营运必要的机器和设备的计划。每间公司可获发最多五个配额。

申请「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及「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速计划)」的先决条件是必须在加速计划下获批项目。由于加速计划刚推出,尚未有企业在加速计划下获批项目,因此未有企业申请「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或「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速计划)」。创科署会视乎实际情况,适时检视是否需要调整「加速计划研究人才库」及「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速计划)」的配额。

(三)参考「科技人才入境计划」的经验,「科技人才入境计划(加速计划)」的配额有效期为两年。如有充分理据,获发配额的企业可向创科署书面申请延长配额有效期。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