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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事务
立法会四题:具身智能技术的发展
2026年06月03日

以下是今日(六月三日)在立法会会议上黄锦辉议员的提问和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教授的答覆:

问题:

政府公布将会成立「AI+与产业发展策略委员会」,为人工智能(AI)带动产业转型及发展订定策略,初期将聚焦具身智能等技术。然而,据报早前澳门发生市民受机械人惊吓并报警的个案,引起公众关注具身智能技术的安全性。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会:

(一)会否参考《小型无人机令》的规管模式,规定开发具身智能系统的机构须保存演算法决策、运作状况及故障事故纪录至少六个月,并确保资料可在港取览,以便发生事故时进行调查及追溯责任;及

(二)因应具身智能技术的急速发展,政府为检视应用AI所需法律配套而成立的工作小组,会否先聚焦研究具身智能分级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强制性专业资历认证?

答覆:

主席:

国家「十五五」规划前瞻布局未来产业,明确提出深入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行动,并支持具身智能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香港作为国家重要的科技力量,必须主动对接国家战略,积极发展具身智能相关产业,确保社会各阶层都能共享发展的红利。

具身智能作为人工智能(AI)与物理世界互动的重要形态,已经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产业升级的关键领域。去年《施政报告》提出加大推动AI,作为香港未来发展的核心产业,以「加强基建,推动应用导向」为策略,在重视防范安全风险的前提下,实现「AI产业化、产业AI化」。今年《财政预算案》亦表示政府会成立「AI+与产业发展策略委员会」,为AI带动产业转型及发展订定策略,创造有利条件,并邀请专家、学者、企业及园区公司等参与,初期聚焦将包括具身智能。

就黄锦辉议员的提问,经谘询运输及物流局以及律政司后,现综合回覆如下:

政府一直密切关注香港具身智能发展的整体情况,而根据不同场景、不同形态下的具身智能,针对其特殊性亦有相应规管,包括香港法例第448G章《小型无人机令》以风险为本模式规管小型无人机操作;而香港法例第374AA章《道路交通(自动驾驶车辆)规例》亦监管本港自动驾驶车辆的测试及先导使用。

在资讯安全方面,数字政策办公室已制订一套全面的《政府资讯科技保安政策及指引》,当中包括AI工具的应用场景。相关指引已上载至政府网站,各政策局、部门及有关机构可因应情况采用合适的资讯科技保安风险管理措施,加强各界资讯保安及防范AI风险的意识及能力。

目前本港虽无专为规管开发或应用具身智能而设的法例,但所有机构及人员仍须遵守适用于其所属领域或场景的现行法规。任何人不论是否使用具身智能,均须严格守法。本港多项现行法例在设计上均采用「技术中立」的原则,可为处理与科技应用相关的风险及违法行为提供法律依据。尽管现时没有专门针对具身智能的法规,但在具身智能主要依赖的人工智能与机械人领域,政府一直密切观察技术发展及应用情况,并会按需要果断采取合适行动(包括考虑制定专属法例或实施行政措施)。

在应用层面,除政府已制定的《人工智能道德框架》外,政府亦正积极检视现行法律配套是否足以应对AI的发展。为检视不同政策范畴内的法律是否能配合科技的发展,律政司司长已于今年三月为成立「检视支持更广泛应用AI所需的法律配套」跨部门工作小组召开督导委员会会议,目标是让各政策局及部门对现行法律进行全面及深入的检视,按科技的发展和香港实际环境研究具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解决方案(包括研究制定专属法例、实施行政措施等的需要及可行性)。工作小组正与各政策局及相关部门紧密协作,争取尽快完成初步研究。

此外,相关技术开发与应用以及使用风险教育同样重要。单靠法规并不足以应对新技术带来的所有挑战,提升社会整体的认知水平与培育负责任开发及使用的文化,同样关键。社会必须正视相关技术的发展和应用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所需的规范,在促进发展和防范风险之间取得平衡,让社会能充分利用科技带来的潜在益处,同时保障相关持份者的合法权益。为推动全民AI培训,今年《财政预算案》拨款5,000万元用以邀请不同公营机构联同科技企业及大专院校,筹办AI应用学习课程、讲座及比赛,以提升学生、青年及公众对AI及相关技术的认知及应用能力,培养AI素养,并推动负责任使用AI的文化。相关活动预计于今年夏季陆续推出。

展望将来,政府会继续聆听社会各界的意见,密切关注香港具身智能发展的整体情况,并以负责任的态度持续推动相关科技的发展。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