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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冇得輸」的港深創科園

出席立法會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有關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創新及科技園

上星期我和創科局、發展局的同事,到立法會出席了四小時的事務委員會聯席會議,與立法會議員討論有關在落馬洲河套地區發展創新及科技園(港深創科園)的項目。

港深創科園的主要發展範疇,一直都是高等教育、創新科技和文化創意。這三個主要用途早於2008年進行的河套地區發展公眾諮詢,已獲得公眾支持,至今沒有更改。2013年完成的「建議發展大綱圖」,是按港深兩地政府之前以發展高等教育為主的共識,以高等教育佔三份之二、創科和文化創意佔三份之一的方式,配置可發展土地,並在此基礎上達到環評的要求。今年1月3日,港深兩地政府簽署《關於港深推進落馬洲河套地區共同發展的合作備忘錄》,同意在河套地區發展港深創科園,以創科為主軸,並輔以高等教育和文化創意發展等設施。按此新的共識,我們初步評估過,如以創科為70%、高等教育和文化創意為30%的土地用途,一樣能完全符合有關的環評要求。創新科技、高等教育和文化創意發展是相輔相成的用途。面對國際市場變化,我們必須有調配河套地區用途比例的靈活度。目前以創科為發展主軸的計劃,既不偏離公眾支持的三個主要用途,亦百分之百符合環評要求,是符合香港最大利益的方案。

河套地區原屬深圳市行政區域。於治理及拉直深圳河後,由1997年7月1日起,被納入香港特別行政區範圍。這片87公頃的土地,早於2007-08年的《施政報告》,已被列入十大基建發展項目之一,絕不是甚麼「政治工程」。這次港深政府通過協商成功解決了河套地區的土地業權問題,為香港的創科發展及兩地在創科上的合作,提供了絕佳的機遇。河套地區將以香港特區法律管治。河套區的土地業權、發展與管理權均屬港方所有。港方亦擁有港深創科園管理公司董事局所有成員的「委任權」。董事局的十名董事中,港方可提名四名(包括主席),深方可提名三名以及雙方可共同提名三名。按此安排,港方應可提名較多董事,而港方委任的主席在出席董事數目均等時,亦可再投決定性的一票 (casting vote) 。無論如何,所有董事提名都須得到港方同意才會給予委任。所以,這個董事局的控制權,無可置疑是在港方。以上安排既尊重歷史事實,也維護港方權益,以及能推動港深互利共贏,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上上之策。

河套地區發展項目的所有收益,將完全留用於河套園區建設,不作派發。港深創科園會成為香港創科發展的新地標,吸引更多世界各地頂尖機構進駐園區,促進本港、內地和海外在人才、資金及技術方面的交流與合作。在全面建設後,我們估計項目將為本港創造約5萬個優質就業機會,以及每年約570億元的經濟效益。


楊偉雄
創新及科技局局長
2017年3月13日